郑重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三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山东师范大学不接受持有外国护照的中国公民以外籍人员身份申请就读我校学历学位课程和专业。凡报考我校的外籍人员须主动、如实申报本人国籍情况。一经查出有隐瞒中国国籍或伪造证明材料者,无论何时,我校均有权取消其入学和学习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五条,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自2021年起,其申请作为国际学生进入我高等学校本专科阶段学习,除符合学校的其他报名资格外,还应持有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最近4年(截至入学年度的4月30日前)之内有在外国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外国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以入境和处境签章为准)。祖国大陆(内地)、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移民并获得外国国籍后申请作为国际学生进入我校本专科阶段学习的,也应满足以上要求。
山东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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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http://www.npc.gov.cn/wxzl/gongbao/2000-12/11/content_5004393.htm